前段時間的雨+暴雪,
為東北帶來了難得一見的驚艷美景:
素裹銀霜不過如此
日間陽光一晃而過,blingbling的宛若冰雪王國~
有句話說得好,
越是美好的事物,
越是有危險。
11月27日,
由暴雪凝結而成的閃閃發光冰溜子,
終于露出了他鋒利的爪牙。
吉林長春一名30歲男子走在上班路上,
被樓上的墻體和冰溜子砸中,
不幸當場身亡。
據沸點視頻報道、,這名男子經過南關區曙光路永發小區A區5棟時,被樓上墻體和脫落的冰溜子砸中當場死亡。死者朋友稱,事發前社區在該地貼了一張安全警示的A4紙,
事后社區將附近多處老舊小區拉上警戒線并進行維修。但目前并未對此事給死者家屬說法,讓死者家屬請法律顧問走法律程序。
據報道,30日下午,事發地附近一家商鋪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確有此事,這名工作人員稱,事發27日上午,男子當時被砸后便死亡了。
前不久,長春下了一場凍雨,樹木、房檐等一些地方都出現了不少冰溜子,最近氣溫回升,許多冰溜子才融化墜落。
長春市應急管理局官網信息顯示,該局曾于11月24日發布了一則雨雪冰凍天氣安全提示:請注意高空墜冰。雨雪冰凍天氣造成樹木和高空建筑物結冰,
氣溫回升會融化掉落,行人出行,請注意觀察,遠離樹木和建筑物,以免冰凌墜落造成人身傷害。
而在此之前一天
同樣是在長春
有網友拍下一座高層的
冰溜子突然墜落
現場極為危險
差點砸中市民
還有其他市民拍下
有地方的車輛
被墜落的冰溜子砸傷
據央視新聞報道,
近日,吉林氣溫開始回升,
冰雪融化導致數起墜冰傷人事件。
其中,一名男童被墜冰砸中頭部,
在高速交警護送下緊急來到長春救治。
一名女士在行走時
也被掉落的冰凌砸中頭部。
當地道路、居民樓和小區門前
紛紛張貼“高空墜冰,
禁止靠近”的警示,
并開辟了隔離帶。
警惕墜冰!
冰溜子砸死人事件
并非個例
那么到底誰該承擔責任呢?
2005年的全國首例
“冰溜子砸死人案”是這樣判決的
據法制日報報道,2005年2月23日11時許,哈爾濱市居民李愛菊,途經香坊區延福街233號安埠小區107棟2單元樓下時,被一塊“飛”來的巨大冰溜子砸中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李愛菊的家屬認為,哈市香開物業公司、太陽能熱水器的生產廠家及使用者高洪杰應對李愛菊的死亡后果承擔賠償責任,遂將三被告推上被告席,
要求賠償各項費用共248689.2元,其中,李愛菊的丈夫李景發、兒子李德鵬以及其母親李素英申請法院判賠他們各自2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2005年6月30日法制日報報道,引起廣泛關注、本網曾連續報道的全國首例“冰溜子砸死人案”終于有了結果。9時整,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依法判決原告李景發、李德鵬、李素英獲賠搶救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64489.20元,由被告連云港市騰浪太陽能熱水器有限公司賠償60%即98693元,
被告哈爾濱市香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30%即49347元,其余10%由被告高洪杰承擔;法院同時判決三被告按上述比例給付三原告每人精神損害死亡賠償金各5000元,
共計15000元。 駁回原告李德鵬、李素英其它訴訟請求。
所以,冬天出門一定要注意
路過有冰溜子的建筑物盡量繞著走
因為哪怕是雞蛋大的冰溜子
也可能致死!
冰溜子威力大,眾人直呼惹不起!尤其是南方遠道而來的旅客,一定記得在春冬遠離建筑物行走這個常識哦!
東鰲鹿業集團提醒您:天冷路滑小心行走,高空墜物不靠邊角。祝您和您的家人美滿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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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鹿肉味甘,性溫,無毒。又載:補虛贏,益氣力,強五臟,養血生容。
遇到危險,一定要跑得快才行!
“惹”不起難道還躲不起嘛!